4.优化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从2012年起,对太原地区分属于各部门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进行战略性结构重组和资源整合;确定10-15个办学水平较高、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专业进行专项建设,达到国家级重点专业水平。到2015年,初步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和重点专业结构调整。
5.增强职业教育社会吸引力。落实职业院校对口升学政策,完善职业院校助学金制度,用两年时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
6.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平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推进普职融通工作,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向普通高中学生开放课程和实训资源,继续做好综合高中试点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以综合高中类型为主的普职融通试点。
(二)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1.拓宽职业教育社会服务渠道。各职业院校要利用专业优势面向全社会开展职业培训。要发挥县级职教中心作用,积极开展新型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企业员工在岗转岗培训。
2. 优化职业教育服务环境。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用人信息发布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准入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在具备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建立相应技能等级鉴定站,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技能鉴定证书的发放政策。
(三)增强院校实力
1.加强学生德育工作。遵循职业院校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拓展德育途径,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载体,改进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时代性和吸引力。
2.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院校教职工待遇,增强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岗位对社会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建立完善专业教师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双向交流机制,逐年提高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和“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3.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构建以“专业目录+适应岗位+岗位标准+核心课程”类型为主的课程设置模式;在职业院校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和订单培养,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加强人才培养质量监控,建立职业院校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结合的办学质量评价机制,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标准通过教育部对高等职业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