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人劳社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十二)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制定并适时推行《景宁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县人劳社保局,各有关部门。
(十三)全面推进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出台产业扶持配套政策,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帮助4800位低收入农户年收入超过4000元。
责任单位:县致富办,县农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十四)加强网上审批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注重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十五)加大政务督查和行政问责力度,提高行政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责任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十六)坚持向上争取、招商引资、银行融资“三轮驱动”,筹建中国银行景宁支行、村镇合作银行,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创新招商举措,积极引进各种社会资本投入公共事业和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景宁支行,县财政局。
(十七)继续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新建服务网点97个,努力满足农村群众的基本金融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景宁支行,各涉农金融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四、江少伟副县长负责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执行下山移民规划,大力推进农民异地转移。完成双后降农民公寓安置小区一期工程建设。2011年完成2213人的异地转移任务,其中整村搬迁人数占96%以上。2011年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2744户(批建完成新房比例达到 40%以上),其中农村低保标准150%以下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566户,继续实施旧村改造 24个行政村,新启动9个行政村的旧村改造。认真编制美丽乡村·魅力畲寨建设规划,重点建设美丽乡村·魅力畲寨10个。深入实施农村“135”工程,培育建设中心村11个。
责任单位:县农办,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二)继续抓好农民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全年计划培训农民10000人,其中农村“两创”人才培训2000人,就业技能培训2500人,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切实增强农民的就业创业能力。
责任单位:县农办,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三)深入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继续开展结对帮扶,探索建立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六个双百”和“一户一策一干部”活动,进一步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帮困,共同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深化产业扶持,用好各项扶贫资金,引导和鼓励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发展茶叶、食用菌、笋竹两用林、高山蔬菜、水干果等特色高效生态产业,着力抓好2至3个示范性扶贫专业合作社基地项目建设。探索开展金融扶贫,扩大扶贫互助基金会建设试点,发挥好扶贫小额贷款的作用,提高村集体和农户自身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县农办,县级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四)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2.05万亩,实现粮食总产量4.21万吨。积极实施3850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认真抓好鹤澄和大东景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抓好四大精品园(高山蔬菜精品园、近郊蔬菜精品园、张村食用菌精品园、鹤澄惠明茶精品园)建设。大力推进惠明茶、高山蔬菜等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抓好“菜篮子”工程,加强蔬菜基地建设,保障市场供应。进一步完善激励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