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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的意见


  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及时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吊销违法企业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要依法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负责卫生许可的清理整顿,严厉查处违反卫生许可的违法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工商部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农业、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承担相应的整治任务。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4、从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和产品质量的抽查力度,对无证照生产的企业、作坊及窝点,要坚决予以打击和关闭。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依法查处,确保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自印发之日起至2006年2月止。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和落实责任(9月10日至9月25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整顿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建工作机构,部署整顿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

  第二阶段:摸查建档和集中整治(9月26日至2006年1月31日)。各地要根据整顿方案的要求,通过“进村、入企、入户”,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一步调查摸底,全面了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掌握企业数量、证照情况、卫生状况、生产条件、产品流向等情况,建立完善企业档案。普查建档工作务于10月10日前完成。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所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整顿工作,做好各项基础数据统计,摸清情况。

  第三阶段:情况汇总及检查督促(2006年2月)。各县区政府要对照工作目标认真做好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工作的总结,书面报送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人员对各地开展整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可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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