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造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
打造品牌是培育龙头企业的切入点,对已经国家认证的林产品,要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采用国际标准,提高品牌产品的知名度,并积极申请国际质量认证,向国际品牌迈进。对国家命名或已批准的“花卉之乡”、“名特优经济林之乡”、“国家级森林公园”等要发挥品牌优势,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对具有地方特色,市场竞争力强的产品,要加大开发力度,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新的品牌。一是对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带动能力较强,具有一定优势的企业要给予重点扶持和培育,使其尽快成为龙头企业。二是对产品市场销路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型企业,要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三是要立足资源优势,加大深加工力度,提高质量标准水平和品牌效应,扩大和引导规模化经营,增加主导产品的附加值,扩大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
四、创新体制,增强林业产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国有场圃要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要求进行改革。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鼓励各类社会主体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获得全部或部分经营权。鼓励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林场和苗圃联合体。大胆探索国有场、圃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有效途径,寻求进一步激活职工能动性的机制。
森林公园要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森林景观资源,吸引各种投资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景区景点和各类服务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加快森林旅游资源的开发。
要把非公有制林业产业发展纳入林业的长远规划。在产业发展规划上,把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与建设大型林产品加工企业的原料林基地结合起来,引导经营者发展市场前景看好的原料林;在产业政策上,鼓励非公有制林业参与竞争性强的大型林产品加工领域,发展能够长远获利的珍贵优质树木,发展增值能力强的加工项目。确保经营者在国家统一规划指导下,有序经营,持续地获得经济利益。
五、健全体系,培育林产品专业市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流通是商品生产的生命线,健全完善林产品市场体系是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的重要保障。一是结合林产品基地建设,根据现有基础通过引导、扶持等措施,建立各具特色和较高知名度的区域性大型林产品市场。即氵师 河区南部乡镇沿107国道以李家寨为主的板栗批发市场,以潢川卜塔集为中心的苗木花卉市场,固始与安徽交界的木材及木制成品、半成品批发市场。二是鼓励南部山区的一些小型茶叶、板栗、银杏、木竹等林产品市场,通过改建、扩建或重新组合,建成专业性较强、辐射面广的大型林产品专业市场。三是充分发挥购销组织和农民经纪人作用。通过引导和管理,把分散经营的农户逐步联合起来,形成购销网络。通过改进服务手段,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将本地特色的林特产品推向大市场,带动一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大力推行林产品产销直挂、连锁经营、网上交易等新型营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