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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信政文〔2005〕2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将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豫政〔2005〕3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的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国农业普查作为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可以系统地掌握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粮食生产政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农业大市,详细的农业基本资料,对于推动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此次农业普查包括6个方面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生产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涉及广大农村地区及众多农户,普查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信阳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附件),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各县、区及各乡、镇、办事处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农业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查的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县、区和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动员组织的作用,做好进村入户工作。要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人员和普查员。要根据农业普查的特点,做好普查员培训和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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