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支持城市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
市城市信用社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需要各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
(一)积极创造组建商业银行的条件。目前,市城市信用社各项业务指标初步具备改组为城市商业银行的申报条件。为促进市城市信用社在申报组建商业银行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05年年底各项经营指标均能达到申报组建城市商业银行的条件。
一是募集筹措资本金。城市信用社要按照股权多元化、政府相对持大股募集股金,银监分局协助城市信用社尽快办理已募集到帐股金的报批手续,并进一步加大新股金的募集工作,确保城市信用社达到组建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充足率要求的条件。二是剥离不良资产。市政府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主营市城市信用社不良资产的接受和处置,全额剥离城市信用社不良资产。三是弥补拨备缺口。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后,要按照要求足额提取损失拨备,确保各种损失拨备提取覆盖面达到申报城市商业银行的要求。
(二)加大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简化程序、加快进度的要求,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帮助市城市信用社解决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强化市政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尽快全额剥离市城市信用社不良资产,使不良资产占比能够在年底前达标;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羊山新区等相关部门年底前完善500亩置换土地的报批手续,办理出让土地证书。二是加大清收盘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务员逾期贷款和担保贷款,市城市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资产联席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底前再清收不良贷款2000万元。三是市城市信用社加大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力度,争取年底清收处置不良资产1000万元。
(三)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市城市信用社要尽快筹备召开股东大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议事规则、工作程序,确保“三会一层”规范运作。一是市审计局对城市信用社进行清产核资。二是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市城市信用社资产进行登记界定,明确国有资产和股权结构,确定董事名额和人选。三是筹备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建立相关的委员会和议事规则。四是完善合作制向股份制过渡的申报审批手续,今年年底前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