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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信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信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政文〔2005〕244号)


信阳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为支持信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发展,市人民政府授权你公司作为借款主体,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000万元,作为资本金向信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注资。市人民政府将该项贷款纳入国家开发银行给信阳市的政府信用额度,并负责筹集资金归还贷款本息,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8年,宽限期3年。

  二、市人民政府将逐年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偿还开发银行贷款(详见附件)。

  三、信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在经营过程中政府获利部分,将优先偿还开发银行贷款。

  你公司见文后,要积极做好软贷款资金的申报和落实,并按照对国家开发银行的承诺,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附件:2005年至2012年市财政划拨资金计划表

  二OO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 件
  2005年至2012年市财政划拨资金计划表

  单位:万元

年 度

当年贷款余  额

本金

利息

还本付息

合  计

当年财政补助资金

第1年

2000

122.4

122.4

122.4

第2年

2000

122.4

122.4

122.4

第3年

2000

122.4

122.4

122.4

第4年

1600

400

110.16

510.16

510.16

第5年

1200

400

85.68

485.68

485.68

第6年

800

400

61.2

461.2

461.2

第7年

400

400

36.72

436.72

436.72

第8年

0

400

12.24

412.24

412.24

合计

2000

673.2

2673.2

2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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