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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创建人居环境“十佳镇百佳村”活动,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

  第三条 创建人居环境“十佳镇百佳村”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与农民群众、集镇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为突破口,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四条 创建人居环境“十佳镇百佳村”活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当地总体工作布局,并作为上级党委、政府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把创建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和实际效果。

第二章 标 准

  第五条 村镇经济不断壮大。产业结构合理,农业产业化进程较快,贸、工、农协调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村、镇(乡)经济发展超过所在县区村、镇(乡)平均水平;建立农业和农村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为农民服务;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向农民收取的费用控制在政策规定范围之内;农民人均收入及增长幅度超过所在县区平均水平。

  第六条 村镇规划科学合理。完成新一轮村镇规划编制,规划编制结合实际,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无违反规划用地和乱搭乱建现象。村镇建设特色突出,自然和谐,住宅外观新颖,功能齐全。

  第七条 村镇基础设施齐全。村镇道路硬化率、绿化率、自来水入户率达到省市级标准。镇区防洪、排涝、消防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安全完好。公厕、垃圾中转站布局合理,设施完好,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 村镇服务设施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达到市规定要求;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镇(乡)图书馆(室)、文化站等文化体育阵地齐全,村设有书报阅览室;镇(乡)医院医疗设备比较齐全,村设有医务室;有线广播、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市规定要求。

  第九条 镇容村貌整洁有序。村镇配有专职环卫人员,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无乱堆垃圾、乱占道路、乱摆摊点、乱停乱放等脏乱差现象,“三清”(清垃圾、清污染、清路障)、五改(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圈)成效比较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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