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镇规划建设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标准,适度超前。要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预见性,正确处理村镇现状、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保证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二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构建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新型村镇。三是相对集中,节约资源。结合撤乡并镇、撤村并组,引导农民向小城镇、中心村聚集,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村镇发展新格局,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四是综合整治,分类指导。以整治改造旧村镇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大力提升现有村镇的规划建设水平,积极规划建设新村镇,实现新老村镇协调发展、共同繁荣。五是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村镇规划编制建设,既要严格标准、积极实施,又要结合实际、尊重民意,因势利导,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六是坚持规划,依法管理。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实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村镇规划建设的主要任务。村镇规划编制要坚持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乡镇总体规划、镇域体系规划要与各村建设规划同步进行。
“十一五” 期间完成全市所有乡镇、村(庄)的规划编制。其中,2006年完成100个乡镇和10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2007年完成所有乡镇和10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2008年底之前完成所有村(庄)的规划编制。
2006年村镇规划编制的重点是完成国家、省重点镇、市试点镇以及国铁、国道、高速、省道、县乡公路两侧和中心城区、各县城周边的乡镇村的规划,通过由“点”到“面”、由“线”到“片”,逐步完成全市村镇规划编制。
争取到“十一五”末,全市建制镇达到100个左右,其中2万人以上的中心镇达到20个以上;1万人以上的重点镇达到40个以上,建制镇总人口达到100万人以上;1500人以上的中心村达到400 个以上,中心村总人口达到60万人以上。
(三)村镇规划的主要内容。村镇规划包括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乡镇近期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村镇规划要按照《
城市规划法》、《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村庄规划建设导则》,依据县域城镇体系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进行科学编制。一是坚持合理布局。按照规模适度、合理聚集和有利于生产生活的要求,调整优化村镇居民点和一、二、三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确定乡镇、集镇、村庄人口和用地规模。二是统筹城乡资源配置。科学安排交通、环保、环卫、供水、排水、供电、通讯、防洪、防灾、水土保持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三是科学编制村镇近期建设规划,明确发展重点,统筹协调各类建设时序。四是搞好各类规划间的协调。村镇规划的编制要服从市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并加强与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交通道路、产业布局、水利设施等专项规划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