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
(信政〔2006〕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全市已有70个乡镇和287个村完成了新一轮规划修编。在规划的科学引导下,村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经济实力较强,交通比较便利,区位优势较为明显的小城镇,正逐步发展为带动辐射周边乡镇的区域经济中心,有力推动了全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但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相比,我市村镇规划建设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村镇规划编制比较滞后,实施管理不严,规划对建设的指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村镇规划建设缺乏特色,零散建设现象比较普遍,土地浪费严重,不少地方“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只见新村不见新貌”。三是村镇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有些村镇路不平、灯不明、水不通,基础设施不配套,教育、文化、卫生、通信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 “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四是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投入机制不活、力度不大,没有形成推动村镇规划建设的强大合力。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村镇建设的健康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我市是个农业大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特别艰巨。村镇规划是村镇建设和发展的蓝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科学引导和综合调控作用。加强村镇规划建设,有利于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合理布局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聚集生产要素,带动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提高全市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实现环境与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加快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务求抓出实效,扎实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抓好村镇规划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