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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信政〔2006〕24号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2005年,我市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并被省政府授予“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这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全市目标管理工作者在目标管理工作上奋力拼搏的结果。过去的一年,我市目标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工作部署,从科学量化目标体系到狠抓平常监控再到严格考评和奖惩,已成为推动各级政府和市直各责任单位中心工作全面开展的不可替代的重要行政手段。各级目标管理机构在目标管理过程中做了大量而又细微的工作,为推动全市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做出了积极贡献。其间,涌现出一批目标管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平桥区人民政府等36个先进单位和秦兆祥等40个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及其目标管理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力争在新的一年里目标管理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2005年度全市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36个)

  平桥区人民政府 新县人民政府

  浉河区人民政府 光山县人民政府

  潢川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

  商城县人民政府 息县人民政府

  固始县人民政府 淮滨县人民政府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审计局 市监察局

  市人事局 市商务局

  市粮食局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市民政局

  市安监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市畜牧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农业局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市规划局

  市建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旅游局 市公用事业局

  市公安局 市信访局

  二、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40个)

  秦兆祥 马 啸 平桥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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