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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5年全市商务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5年全市商务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决定
(信政〔2006〕25号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扩大对外贸易,全面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努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对外开放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外贸进出口、实际利用外资、外经工作以及引进省外资金工作均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以下单位予以表彰:

  一、2005年外贸出口先进单位

  平桥区人民政府 潢川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 商城县人民政府

  浉河区人民政府

  二、2005年实际利用外资先进单位

  平桥区人民政府 浉河区人民政府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光山县人民政府

  商城县人民政府 新县人民政府

  息县人民政府 信阳工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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