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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5年创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A级景区和旅游工作先进单位表彰的决定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5年创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A级景区和旅游工作先进单位表彰的决定
(信政〔2006〕26号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信阳资源优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克难攻坚,我市创建国家地质公园和创建国家A级景区取得突破性进展,旅游工作成效显著。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创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A级风景区和旅游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信阳金刚台创建国家地质公园在时间紧、任务重的艰难情况下取得圆满成功,决定奖励商城县人民政府20万元人民币。

  二、南湾风景区、鸡公山风景区在市直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创建国家4A景区取得成功,决定奖励南湾管理区、鸡公山管理区各20万元人民币,奖励市旅游局一部工作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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