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信政文〔2006〕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新《
信访条例》的顺利实施,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复查复核已经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作出明确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信访人不服,请求市政府复查或复核的信访事项。由副市长陈志中任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湛成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胡世泉、市信访局副局长杨斌任副主任。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为常设成员单位。临时成员单位根据复查复核的具体信访事项确定,其负责人为成员。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