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培训阶段(6月20日-7月1日)。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居民充分了解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选举,做到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又能充分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民主选举的实践中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认真加强骨干培训工作,积极提高各级组织换届选举的能力。
(二)依法选举阶段(7月1日-7月20日)。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具有极强的程序性、法律性,每一个环节都应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应重点抓好以下5个环节的工作:
1、科学核定社区居委会干部职数。按照《居委会组织法》和《信阳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试点方案》(信办文〔2002〕69号)规定,社区居委会的成员一般由3-7人组成。1500-2000户配3人(一正一副一委员);2000-2500户配5人(一正一副三委员);2500户以上配7人(一正二副四委员)。
2、推选好社区选举委员会。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各地必须成立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社区居委会选举事宜。社区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代表会议推举主任、副主任、委员5-9人(单数)组成。社区选举委员会推举工作由上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主持。推选工作要在上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下,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选。
3、确定选举方式,搞好选民登记。社区选举委员会应提前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本社区的选举方式。选举方式可以是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参选,也可由户代表参选。选民登记与选举方式应保持一致。凡是采取全体选民参选的,应当登记公布全体选民名单;采取户代表参选的,登记公布户代表名单。要积极扩大直选的比例,进一步发扬基层民主。
具有选民资格、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具有选举资格、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在居住地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工作要严肃认真,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4、提名初步候选人,产生正式候选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遵守
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文化水平,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正,身体健康,能热心为居民服务。社区居委会初步候选人的提出应采取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的方式。对候选人只有一次提名权,且提出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要积极拓宽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渠道,采取下派街道办事处(乡镇)后备干部、面向社会招聘大学生、留用原社区居委会优秀干部等方式,也可以面向社区居民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