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城市的环境质量。
(三)主要任务
1、突出水污染防治,保障饮水安全。“十一五”期间,继续把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把保障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对已有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严防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推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严防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水源。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深化造纸、酿造、化工、制革、医药等重点行业的水污染的治理,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
2、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十一五”期间,我市稳定并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工作重点是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治理、整治珍珠岩加工企业污染和淘汰落后的普通机械化水泥立窑生产线。到2010年年底前,燃煤电厂必须分期分批全部配套建成脱硫设施,并安装与环保部门联网的二氧化硫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凡未配置脱硫设施的电厂一律不允许生产。实施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试点示范工程。
加强珍珠岩加工企业行业性污染的防治工作,突破治理技术难题。今后要以“珍珠岩表面膨胀清洁生产示范工程”为先导,加大治污技术攻关力度,解决其对平桥区域环境空气的污染和对312国道及京珠高速沿线的景观影响。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关闭3米以下窑径的普通机械化水泥立窑生产线。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加快开发利用风能、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推广集中供气、供热。
3、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保护。大力推广城市以天然气、液化气、太阳能为主的新型能源利用结构,逐步替代现有的煤炭为主的结构,加快城市环境质量改善步伐,推动生活废弃物减量化。以中心城市小型民用锅炉燃料改型为突破口,控制并逐步解决小锅炉冒黑烟等污染现象。
以“噪声标准适用区域规划”为基础,建设噪声达标区;采取强有力的城市噪声控制措施,强化噪声监管,保障城镇居民生活环境的适度安静。
进一步加大纳入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和集中供热、供气项目的建设力度,促进城市污染物排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007年底所有县城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都必须建成并投入使用。发展改革、建设、环保等部门要联合对各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和处理量进行严格核定。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都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健全城镇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严格执行省政府令第94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征缴到位。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市场化运营。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城市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恢复城市河湖水体功能,严格控制城市地下水超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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