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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政文〔2006〕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豫政办〔2006〕34号)、《河南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豫民〔2005〕3号)精神和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工作领导,建立完善我市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保险体系,切实有效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信阳市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王 铁(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军甫(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马林青(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殷述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金振明(市民政局局长)

  包盛柏(市财政局局长)

  王平均(市卫生局局长)

  胡相云(市审计局局长)

  尹建基(市监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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