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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粮食局等单位嘉奖的决定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粮食局等单位嘉奖的决定
(信政〔2006〕51号)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信阳市粮食局、市农发行、中储粮潢川直属库、平桥国家粮食储备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扎实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组织全市累计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13.24亿公斤,创信阳市小麦收购历史最高水平,达到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政府满意的“三赢”局面。为此,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信阳市粮食局、市农发行、中储粮潢川直属库、平桥国家粮食储备库四单位予以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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