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的表彰和奖励。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政绩突出的单位,市政府将授予“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对完成责任目标比较好、政绩比较突出的单位,市政府将授予“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对单项工作突出,受到国家和省政府表彰的单位,市政府将授予“完成单项责任目标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获奖比例原则上分别为单位总数的30%和30%。
(三)对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市政府对在目标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目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惩戒。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责任目标,工作中有重大失误,上报材料有虚报瞒报行为,被否决和综合排序在后 三位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六、其它
由于政策调整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在下年度1月中旬前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经市政府目标办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报市政府批准认定,作为当年考核依据。
本办法由市政府目标办负责解释。
附件:1. 县区责任目标权数分解(200分)
2. 市直各责任单位责任目标权数分解 (100分)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县区责任目标权数分解(200分)
目 标 名 称
| 基分
| 考核认定及监控单位名称
|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 6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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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区生产总值
| 21分
| 市统计局、发改委
|
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
| 3分
| 市统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
非公有制经济占县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 2分
|
畜牧工作
| 3分
| 市统计局、市畜牧局
|
2、三次产业结构
| 4分
| 市统计局、发改委
|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
| 7分
|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
| 4分
|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
5、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
| 4分
|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 15分
| 市财政局
|
其中,国税部门地方税收
| 3分
| 市国税局
|
地税部门地方税收
| 3分
| 市地税局
|
财政部门地方税收
| 3分
| 市财政局
|
7、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例
| 3分
| 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
8★、对外贸易出口总额
| 7分
| 市商务局
|
二、投资和消费拉动目标
| 40分
|
|
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11分
|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
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
| 5分
|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4分
| 市统计局
|
11★、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
| 7分
| 市商务局
|
12★、国债项目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 9分
| 市发改委
|
其中: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
| 4分
|
13、国内旅客人数、国内旅客旅游收入、旅客投诉率、旅游安全事故
| 5分
| 市旅游局
|
14、城镇化率
| 4分
| 市统计局、市建委
|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 35分
|
|
15★、农民人均纯收入
| 6分
| 市统计局
|
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5分
| 市统计局
|
17、扶贫开发工作
| 4分
| 市农办
|
18、城市居民低保工作
| 2分
|
市民政局
|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 2分
|
殡葬改革工作
| 2分
|
19、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发放
| 2分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2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5分
|
2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5分
|
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
| 2分
|
22、城镇登记失业率
| 2分
|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 30分
|
|
23★、人口出生率
| 4分
| 市统计局、市人口计生委
|
24、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
| 2分
| 市财政局
|
治理教育乱收费
| 2分
| 市纠风办
|
25、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 3分
| 市统计局、发改委
|
26、万元生产总值能耗
| 2分
| 市统计局、发改委
|
27★、环境保护
| 7分
| 市环保局
|
28、造林绿化
| 4分
| 市林业局
|
29、关闭实心粘土砖瓦窑厂、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
| 3分
| 市国土资源局
|
新增新型墙材产量、市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 3分
| 市建委
|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 30分
|
|
30、廉政建设
| 4分
| 市监察局
|
3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 5分
| 市农业局
|
3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4分
| 市综治委
|
民兵整组、训练和征兵等工作
| 2分
| 市军分区(政治部)
|
33、信访工作
| 4分
| 市信访局
|
34★、安全生产工作
| 4分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35、消防工作
| 3分
|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
36、行政执法
| 4分
| 市法制办
|
37、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 考查
| 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