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土地:二级区域以外、规划区以内及羊山开发区、工业城、建制镇、工矿区为三级征收范围。
(二)县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及征收范围
各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按两个等级划分:一级土地年税额6元/平方米,二级土地年税额3元/平方米。具体征收范围:
1、罗山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一级土地:北起北环路,南达宁西铁路,西到县粮食局国家储备库,东到工业东路。
二级土地:各建制镇。
2、潢川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一级土地:东至七里岗村,南至卜塔集镇,西至付店镇,北至方店村。
二级土地:各建制镇。
3、固始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一级土地:北以北二环路为界,东至滨河路,西至省道204;东以史河为界,北至滨河路与北二环路交叉口,南沿滨河路,经东环路至史河二桥;南以阳关大道为界,东至史河二桥,西至西环路;西以西环路为界,往南至阳关大道,往北至王审知大道,由王审知大道往东至省道204,沿省道204往北至北二环路。
二级土地:县城规划区以内其它城镇土地及各建制镇。
4、息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一级土地:北自城东工业集中区沿北边东西延伸线以南,东自城东工业集中区东边向南延伸线以西,南自淮河北岸以北,西至清河南北延伸线以东。
二级土地:濮公山管理区及各建制镇。
5、淮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一级土地:东环路以西,县交警队以东;淮河围堤以北,太平路以南城区规划区以内。
二级土地:东环路以东至王家岗乡郑营小学以西、县交警队以西至台头铁路以东、太平路以北至栏杆火车站以南城区规划控制区以内及各建制镇。
6、光山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一级土地:北起县城弦山北路与光州路交接处,沿光州路向东至三环路交接处;东至三环路,沿三环路向南与光南东路相接;南至光南路,沿光南路向西与兴隆路交接处;西起兴隆路,沿兴隆路向北与光马路相接,向东至弦山路,沿弦山路向北与光州路相接。
二级土地:县城规划区以内其它城镇土地及各建制镇。
7、商城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一级土地:县城规划区区域内。
二级土地:各建制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