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的意见
(信政〔2007〕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推进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贯彻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豫政办[2005]86号)精神,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关于
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和任务
(一)节约资源、降低能耗是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国建筑业规模巨大,既有400亿平方米建筑存量和每年新增约20亿平方米的建筑95%为高耗能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占社会能耗的30%左右,资源、能源浪费问题突出,建筑节能的空间和潜力巨大。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已经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选择和重点,地位举足轻重,对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建筑节能暨资源节约工作作为提高城镇发展建设质量和效益,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