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村级协税人员业务培训。每季度举办一次村级协税护税人员培训班,由国税、地税机关派人进行政策和业务辅导,重点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协税护税工作规范。
4、健全村级协税人员考核机制。建立协税护税人员报酬与绩效挂钩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对村级协税人员的考核奖惩,主要与税源管理好坏、协助征收进度挂钩,按季考评,年终总评。有税不协助征收、隐瞒税源、营私舞弊的,由乡(镇)协税护税领导小组按照程序予以解聘。
(二)村级协税护税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本村范围内的税源管理。协税护税人员要深人村组、农户、农林场所、商店、企业等纳税户,摸清税源底子,建立机动车辆、个体行医、村民建房及承建情况、资源税税源、固定工商户、停歇业户登记管理等台帐,完善农村税收基础数据,建立健全乡(镇)税收监控体系。
2、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按照《协税护税工作责任书》的要求,代征本村范围内委托代征的税款。
3、协助税务机关做好日常税收征管工作。配合国税、地税机关宣传税法,提高辖区内公民的纳税意识。协助解决税收征收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协助税款催报、催缴工作。及时向国税、地税机关反映辖区内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三)税务机关的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协税护税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协税护税人员工作职责》、《协税护税人员学习制度》、《协税护税人员例会制度》、《协税护税人员奖惩制度》等制度。
2、签订协税护税工作委托书。与协税护税组织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发放委托代征税款证书,授权协税护税组织在明确的范围内代征税款。
3、建立协税护税工作档案。以村为单位,建立村级协税护税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税源登记清册》、《固定业户税款协助征收清册》、《税源变动登记台帐》、《机动车辆税款协助征收清册》、《农村承建房屋建筑营业税税源登记清册》、《协助征收目标责任书》复印件、《协税人员审批表》复印件。
4、摸清农村税源情况。定期开展调查,建立农村税源档案,并依户建卡、村组建册、乡镇建账,做到三级税源账册相互衔接。
5、实行公开办税制度。坚持公开办税制度,增加透明度。在公共场所张榜公布纳税人的税负和缴纳税款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纳税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