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单位:南湾管理区、浉河区政府、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供电公司
7、加强对库区无证运营的机动船只的稽查,取缔外挂柴油机船,减少石油类污染。
完成时间:2007年11月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协助单位:市公安局、浉河区政府、南湾管理区
8、清理整顿库区周边四乡镇“五小”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污染严重的小加工厂、小作坊等予以取缔。
完成时间:2007年9月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协助单位:浉河区政府、市行政执法局
9、制定库区周边乡镇流域内无磷洗涤用品推广计划并启动实施。
完成时间:2007年9月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协助单位:浉河区政府
10、修订完善南湾景区旅游规划,确保发展旅游与饮用水源保护的基本要求相协调。
完成时间:2007年9月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协助单位:南湾管理区、市环保局
11、设立饮用水源地分级保护区的陆路边界标志。
完成时间:2007年10月
责任单位:南湾管理区
协助单位:浉河区政府
12、启动南湾饮用水源地保护设立专门机构和拨付专项经费的前期预研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及工作方案。
完成时间:2007年11月
责任单位:南湾管理区
协助单位:市编办、市环保局
(二)远期目标(2008-2015年)
以建立健全南湾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为核心,在巩固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库区周边乡镇的社会经济结构调整规划、涵养林地繁育规划、水土流失防治规划和农村沼气发展规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逐步实现库区周边乡镇农村沼气使用普及化、生活洗涤用品无磷化、施用化肥有机化、农副产品生态品牌化的低污染高效率的生态农业目标,大幅度降低农业面源对水源地的污染影响,同时,通过加大对库区周边污染防治公益设施的投入,逐步形成饮用水源的生态和工程安全保障体系。
1、加大管理力度,促进保护饮用水源逐渐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意识。按照《信阳市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并实施联审联批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按照“生态功能特别敏感区”的规定,对南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统一审批,落实环保优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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