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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人民政府驻东莞办事处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人民政府驻东莞办事处的通知
(信政文〔2007〕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充分利用信阳区域、交通、资源等优势,抢抓东部发达地区产业向西部转移的机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市政府决定成立信阳市人民政府驻东莞办事处,具体负责信阳与东莞及周边等发达地区的经济、技术、贸易合作。办事处要结合我市及当地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各类经济实体的沟通与联络,实现双方长期互信合作,促进信阳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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