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人民政府驻东莞办事处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人民政府驻东莞办事处的通知
(信政文〔2007〕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充分利用信阳区域、交通、资源等优势,抢抓东部发达地区产业向西部转移的机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市政府决定成立信阳市人民政府驻东莞办事处,具体负责信阳与东莞及周边等发达地区的经济、技术、贸易合作。办事处要结合我市及当地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当地政府及各类经济实体的沟通与联络,实现双方长期互信合作,促进信阳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