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次调整后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信政〔2007〕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的重要途径,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关键是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近两年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较快,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建设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品牌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整体水平提升和县域经济发展。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信政〔2005〕164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建设的通知》(信政〔2000〕11号)的有关要求和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标准、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进行了第三次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河南信阳五云茶叶(集团)有限公司等69家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落实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的发展。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的监测管理,定期进行考察,对不能很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要予以淘汰。
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要坚持和树立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合同契约、资产参与、投资入股等多种形式,搞好产销衔接和生产技术服务,与农民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带动农户的能力;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处理好企业发展与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的关系,大力发展绿色经济、集约经济、生物质经济、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要加强技术改造,推动技术进步,切实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适宜的领域采取适合的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实现兴村富民、村企共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我市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第三次调整后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第三次调整后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