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目标考评工作的通知
(信政〔2007〕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目标考评及2008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豫政〔2007〕73号)精神,为做好迎检工作和我市2007年度目标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关于迎检工作
省政府目标考核组将于2007年12月对我市部分责任目标执行结果进行考核验收。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和市直目标责任单位要在2007年12月对承担的省定目标进行自查,并认真做好迎接省政府目标考核组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迎检工作的领导,工作要过硬,汇报要到位,资料、依据要充分,接待要安排好,实事求是地把我市的工作成绩、工作措施反映出来。市政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目标办)负责收集汇总2007年我市省定目标完成情况,起草我市省定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签后,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省政府。
二、 关于我市2007年度目标考评工作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目标考核组。市政府秘书长刘世华同志任考核组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助理调研员陈东升同志为副组长,考核组成员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1名科级以上干部组成(见附件1)。目标考核组负责对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和市直目标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和综合评定。
(二)考核内容
各责任单位目标责任书中全部内容。
(三)考核方法
1、自查自评。各目标责任单位要在2007年12月进行自查,并向市政府实事求是地写出2007年度目标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一式30份),于2008年1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目标办。
2、考核认定。在市政府目标考核组的指导下,各目标监控单位对所监控的责任目标执行结果进行考核认定,并向市政府写出考核认定报告(一式5份),于2008年1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市政府目标办。考核认定结果报市政府后,无特殊原因任何单位不得变更考核结果。市政府目标办将加强对考核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部分考核认定单位进行重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