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思想。利用冬闲时间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我市的一个好传统。取消“两工”,并不是要丢掉这个好的传统,而是要求我们各级干部要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用民主的方法来搞建设。各地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搞好统筹规划和业务指导;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有关计划、资金及开发、整治项目的管理,确保资金投入的效益。
(三)科学编制规划,增强农建工作的可操作性。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县(区)为单位,自下而上编制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各县(区)在编制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时,要认真听取农民群众、农村基层组织的意见,尽可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各项要求,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我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目标是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各地要按照此目标,依据本地已经制定的2007-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统筹用好各方面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两工”取消后,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方面出现了较大的资金缺口。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将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移民工程等涉及水利建设部分的项目资金捆起来,以县(区)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安排,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本着“量力而行、量入而出”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效益,集中多数农民的合理意见和要求,集中人力、财力解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最迫切、最急需的问题,杜绝无效益工程、半拉子工程和政绩工程,真正建设一批有利于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农田水利工程。
(五)切实抓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在遵守市场准入规则和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投资兴办水利工程项目,切实增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活力。凡今冬明春新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要全部按照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明确工程所有权,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现有的各类小型水利工程,要按照豫水农[2004]10号文的要求,三年内全面完成管理体制改革,真正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保护、开发和建设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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