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办: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有关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的经验,努力营造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市公安局:牵头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户籍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工作,重点就户籍制度改革开展调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总结推广经验。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纳入城市人口登记范畴,并为他们在接受义务教育教育、卫生保健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享受应有的服务提供依据。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市教育局:牵头农村留守流动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围绕《
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有应有的教育权利,开展调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总结推广经验。在农民工输出地,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在农民工输入地,采取切实措施,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团市委: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为”,加快“爱心之家”、“留守少年儿童俱乐部”的建设,努力构筑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监护网络,维护农村留守儿童权益。
市总工会: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家庭及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结合“金秋助学”、送温暖等活动,为特困农民工家庭和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提供救助和维权服务。在各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设农民工救助窗口,及时帮助解决农民工在就业、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
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五老”队伍优势,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科技文化教育,参与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学校建设和各地家教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农村贫困留守流动儿童,优化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成长环境。
市民政局:牵头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工作,重点就贫困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救助开展调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总结推广经验。保障贫困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社会救助。联合有关部门在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中,为农村留守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