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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局信阳市道路运输场站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省政府豫政办〔2004〕133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负责、企业配合、分类指导、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市场运作的原则,改革场站投资经营管理体制,加强和完善政府规划、管理职能,放开道路运输场站建设投资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场站建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改革,建立统筹规划、行业管理、市场运作、站运分离的道路场站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体制,形成市场投资为主、政府投资为辅的多元化场站投资模式,满足道路运输需要,建立我市统一、协调的道路运输服务体系。

  三、改革的内容

  (一)关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道路运输场站作为社会公共资源,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其经营管理必须体现公平原则。运输场站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运输经营者不得独资或控股从事场站经营,场站经营者亦不得独资或控股从事运输经营。

  现有运输场站属于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经营的6个场站,要与主管部门脱钩,通过出售、拍卖和吸收社会资金参股等形式进行股份制改造,实行独立经营;属于国有或集体运输企业管理经营的5个场站,实行产权分离,使场站成为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属于民营运输企业信运集团管理经营的11个场站,信运集团要成立一个站务公司, 将本企业11个场站纳入统一管理,使站务公司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并对站务公司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售让部分股权,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市场主体。

  各县区现有的其他车站无论规模大小,成份如何均参照此方案进行改革,实行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建立具有独立法人的经济实体。

  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必须加强管理,采取措施,加大投入完善设施设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待使用场站的运输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道路旅客运输场站经营者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运输路线、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等。

  (二)关于投资体制改革
  运输场站建设投资市场全面放开,对于今后拟新建场站,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优先吸引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场站建设,形成以社会投资为主,政府直接投资为辅的场站建设投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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