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统一供种,确保质量
供种单位要依照与示范县区农业部门签订的供种合同按时供种。在具体供种工作中,要充分与示范县区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相结合,积极争取项目区乡(镇)领导和村“两委”干部的支持和帮助,及时把种子供到村供到户,确保足量到位,保证面积的落实。要建立供种台帐,完善供种清册。供种清册要明确品种名称、数量、价格、供种时间、供种方式、技术服务等内容,要以村为单位向示范区供应优质小麦包衣种子,乡村两级要组织搞好种子入户工作,供应种子要实行统一包装、统一标签,种子质量全部达到国家《粮食作物种子--谷物类(GB4404.1-1996)》标准,实现主导品种良种覆盖率100%,精加工率达到100%,统一供种率达到100%,同时大力推广种子包衣技术,努力提高项目区种子包衣率,一般要达到50%以上,并在供种同时向农户放发栽培技术卡片。农药检定部门要及时认真做好小麦种衣剂的抽检工作,严禁质量不合格的种衣剂流入市场。
(七)订单种植,实行优质优价
要实行订单种植与龙头企业带动相结合,确保项目区生产的优质专用小麦能够卖出去,并实现优质优价,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各地要积极引导支持当地企业搞好技术改造,积极开展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增强自身的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消化能力,实现优质专用小麦的产业化运作。确保项目区优质专用小麦的商品率达到60%以上,要建立符合实际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示范户的种植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八)严格资金管理,加强检查监督
项目补贴资金要通过补贴种子差价的办法,按照种植每亩优质小麦10元钱的标准补贴到农户、地块。按照财政部、农业部有关规定和省农业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河南省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和供种实施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报帐资金支付程序制度。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并建立相应的财务监督小组,确保项目的健康运行。县区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共同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各示范县区要分阶段认真总结,如项目前期供种和面积落实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整体实施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农业局。确保补贴资金以良种补贴的形式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在接受群众监督方面,采取张榜公布、透明公开的形式,让广大干部群众监督项目实施和资金运用,确保补贴工作做到“四公开”,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要不断完善项目实施操作管理方法,努力提高项目实施的整体水平,切实做到项目实施程序化操作,项目管理规范化运作。县、区、乡都要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随时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电话咨询和问题反映。认真开展舆论监督,组织新闻单位深入基层采访,宣传先进典型,反映存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对情况属实、问题严重的,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坚决给予处理;违犯法律的,要及时协助执法部门依法处罚,确保项目发挥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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