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烟叶是目前国家唯一保留农业特产税的作物,也是我市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主导产业之一。发展烟叶生产,对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烟农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促进烟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把支持、帮助烟区发展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具体行动,加强领导,分工协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我市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市水利部门要积极配合烟草部门做好烟水配套工程的规划、设计、勘察和指导工作;市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作好烟叶收购的市场管理工作;市质监、物价管理等部门要做好对烟叶收购政策执行的监督工作;市财政部门要做好烟叶特产税返还烟农的监督工作;市农业开发、农村信用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三、落实扶持政策,切实为烟农搞好服务
(一)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一是继续实行产前投入为产后投入。烟草部门拿出收购额的10%和财政部门全额返还的烟叶特产税作为烟叶生产产后投入,收购结束后,以物资形式兑现给烟农。二是实行补贴政策。烟草部门拿出调拨价的6%(含烟叶的升级、升溢部分)用于对商品化育苗、化学抑芽、化学除草、机耕、病虫害防治等进行补贴。三是实行激励政策。烟草部门拿出收购额的8%用于乡(镇)、村两级抓烟叶生产有功干部的奖励(1%用于乡镇、4%用于村级)和县烟办费用(3%用于烟办费用)。四是继续实施风险救助机制。烟草部门从经营中按收购额的5%提取,建立烟叶生产风险基金,对烟农遭受病害(花叶病、马铃薯y病毒、赤星病)、风灾、雹灾进行救助。
(二)烟草部门免费为烟农提供烟草种子。
(三)种烟农户产前物资投入所需资金,由农村信用社提供小额贷款,烟草部门垫支10个月的定额利息,逾期不还者,由烟农自己承担利息。
(四)对于2006年新建半堆积炕房(容量20-30亩),国家烟草局每座炕房补贴5000元,市烟草公司每座补贴5000元。
(五)2006年对种烟面积相对连片集中在50-100亩的,配套建设小水塘,由所在村民组或农户承担建设,由县(区)烟草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建设成本,国家烟草局每口补贴35%,市烟草公司每口补贴35%。对符合条件用于灌溉烟田的水渠,由所在村民组或农户建设,由县(区)烟草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建造标准,国家烟草局和市烟草公司对主干渠每米分别补贴60元,对支渠每米分别补贴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