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畜牧局和有关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5. 完善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预案,加快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由市畜牧局、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6. 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农畜优良品种的繁育和推广,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由市农业局、科技局、畜牧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落实。
7.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深化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改革。
由市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三、关于加快城镇进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8. 进一步加强旅游精品线路和精品景区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发展红色旅游,积极培育旅游骨干企业集团。
由市旅游局和有关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9. 坚持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公用事业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0. 积极探索户籍、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方面城镇一体化发展的路子。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有关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关于基础设施建设
11. 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改造部分国道、省道干线公路。配合国家抓好郑州至武汉客运专线改造工程。
由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负责落实。
12.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大型灌区的节水改造工作。
由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负责落实。
13.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管网配套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争取在建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建成,全面开工其余县的污水处理项目。争取再开工建设一批垃圾处理设施。抓好一批县城供水项目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完善公交场站等配套设施。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交通局、公用事业局和有关县、区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