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1月20日-4月15日)。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技术培训和试点建设。通过沼气建设现场会和新闻媒体宣传,让农村沼气建设这件实事深入人心。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新培训持证沼气生产工400名,全市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沼气生产工达到800名。选定在沼气建设工作中有积极性和一定基础条件的乡、村、户,开展试点建设,并完成目标任务的10%。
(二)大力实施阶段(4月16日-6月30日)。充分利用农闲季节,抓紧时间,组织力量大力实施,掀起全市沼气建设高潮,完成目标任务的70%。
(三)全面完成阶段(7月1日-11月20日)。做好已建池户的规范安装和使用,并将剩余20%的任务全部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21日-12月31日)。进行全面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在各地自查、整改、完善的基础上,全市统一组织年终考核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建设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沼气巨大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宣传沼气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宣传发展沼气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宣传沼气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宣传农村沼气发展的先进典型。通过全方位、深层次、经常性地宣传,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沼气,各部门关心、支持发展沼气,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发展沼气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技术培训,完善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以县级服务站为龙头,乡镇服务组织为支点,村级服务网点为单元,农民沼气服务人员为基础的沼气技术服务体系,统一组织技术培训、统一组织规划设计、统一组织物料采购、统一组织施工安装、统一组织质量监管,努力实现沼气施工专业化、管理物业化和服务社会化。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到乡、村,开展培训,确保承担任务的村都有1-2名沼气生产工。各地要以沼气生产工为依托,支持沼气生产工组建施工队伍,形成社会化技术服务网络,满足农村沼气发展的需要。在工程建设中,推行“三包一合同”(包建设、包质量、包建后服务,与农户签订建、管、用技术服务合同)制度,确保建设一个,成功一个,使用一个。
(三)严格建章立制,确保建设质量。一是坚持职业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凡是沼气池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县级以上农村能源管理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并取得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凭证施工。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选择池型模式,严格按照《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2002)和《户用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4752-2002)进行规范建设。三是严格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各县(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GB/T4751-2002)对新建沼气池逐座进行严格验收,验收者要在验收资料上签名盖章,验收资料存入沼气池建设档案。四是建档立卡。各县(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建立沼气建设档案,坚持一户一卡,纳入微机管理,确保底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