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交车
(1)加强司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定《服务规范》,建立司乘人员培训机制,重点是持证上岗,推广文明用语,改善服务质量。(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落实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市公交总公司)
(2)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驾车,开飞车、开“蜗牛”车、滞站候客、招手即停等行为。清理站容站貌、治理站点周边环境,加强安全行车管理。(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淘汰老旧车辆,提高车辆档次,对近期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加快更新,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改善城市形象。(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落实责任单位:市运管局、市公交总公司)
3、三轮车
(1)对三轮车进行美化改造,制定三轮车从业人员服务规范,严查人证不符、车证不符问题。(牵头责任单位:浉河、平桥区政府。配合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2)取缔无牌无照黑人力三轮车。有证客运人力三轮车在取缔之前,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干道路口、广场、转盘处行使和候客。(牵头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9月1日-2006年9月10日)
召开动员大会和联席会议,广泛进行动员。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教育,制定治理方案,科学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6年9月11日-2006年10月10日)
重点打击“黑三轮”、“摩的”、“黑出租”、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取缔人证不符人力三轮车;严查公交车、出租车、人力三轮车违规行为。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要抽调人员全程介入整治活动。整治活动共分三个组,即查“黑出租”组,查“黑三轮”、“摩的”组,查机动三轮组。9月11日-10月10日进行三次集中整治。出租车专项整治活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信阳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逐项完成,以迎接10月份省专项整治联席会议的检查验收。
(三)巩固完善阶段(2006年10月11日-2007年3月21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不定期组织集中整治。要大力开展出租车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核发上岗《服务资格证》。2路公交车辆的更新方案在10月底前要落实,司乘人员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要见成效,并在更新过程中逐步推行统一着装。三轮车换装改造在此阶段必须完成,同时强化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
(四)检查评比阶段(2007年3月21日-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