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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和加强武警部队基层建设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和加强武警部队基层建设的通知
(信政办〔2006〕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武警部队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提升部队建设质量,更好地发挥武警部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按照武警部队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和“双重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积极支持武警部队基层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支持武警部队建设

  武警部队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多年来,信阳武警支队在省武警总队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责,不辱使命,较好地完成了固定目标执勤、突发事件处置、抢险救灾等各种急难险重任务,为创建和谐信阳、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武警部队担负的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反恐任务更加繁重,这对加强武警部队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支持和加强武警部队建设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高度重视武警部队建设,要把关心支持武警部队建设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要牢固树立关心武警部队建设就是重视社会稳定、为武警部队建设投入就是为维护社会稳定投入的思想观念,不断加大对武警部队的关心支持力度;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武警部队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把关心、支持武警部队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关心支持武警部队建设,不断改善信阳武警支队的训练、执勤、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条件,使其能更好地发挥维护信阳社会稳定、服务信阳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大力支持武警部队基层中队“四配套”建设

  武警部队基础“执勤、训练、文体、生活”四项设施建设,是武警部队履行职能使命,实现“两个确保”的基本保障,关系到以执勤、处置突发事件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今年是武警部队基层四项设施建设三年达标的最后一年,也是检查验收、进一步推进武警部队信息化建设的关键一年。各县、区政府要大力支持武警中队“四配套”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分管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在县区中队“四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争于今年11月30日前,使武警支队所属县区中队“四配套”建设全部达标。同时,各县、区政府要从加强部队“四项设施”建设与维护的长远需要出发,以相对固定地方保障经费的方式,把武警中队的地方保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设施的更新和维修,并随财政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确保武警部队的建设与地方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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