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完善烟叶生产管理机制。坚持以提高生产人员素质为核心,以目标管理、年薪管理为主线,严格实施面积登记资格认证制度,认真落实“有面积有岗位,无面积无岗位”的上岗及淘汰制度。全面实行烟叶入户验级收购,扩大入户收购示范区域,设立烟农投诉受理中心,实行专管员派驻制度,落实追究问责、经济赔偿制度,搭建烟农与技术服务人员、烟农与收购管理人员之间的互动平台。
(六)加大投入,改善烟叶生产基础条件。烟草部门要利用国家大力推行基本烟田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资金,重点抓好基本烟田内的烟水配套、烟炕配套建设,改善烟叶产区生产条件;要大力推行商品化育苗、机械化起垄、化学控制、专业化植保、集约化烘烤等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完善种烟区域基础设施,实现烟叶稳产稳收。
(七)完善风险互助机制,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规避烟农种烟风险,降低灾害损失,是促进烟叶发展的重要保障。2007年要建立烟农协会,本着烟农自愿、协会管理、风险互助、有限救急的原则,由烟农协会负责建立和完善风险互助机制。烟农按照自愿的原则,以每亩烟田3元的标准,向互助组织交纳互助金,烟草部门拿出收购额的5%,共同建立烟叶生产风险互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对烟农遭受病害(花叶病、马铃薯y病毒、赤星病)、风灾、雹灾进行救助。对因突发性病害、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实行最低收入互助制度。对因旱涝灾害造成的特大损失,各级政府要及时予以救济,帮助群众互救自救,恢复生产,确保烟农最低生活保障。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支持、帮助烟区发展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具体行动,加强领导,分工协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我市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要做好烟草产业发展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积极帮助烟区和烟农解决基础建设及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水利部门要积极配合烟草部门做好烟水配套工程的规划、设计、勘察和指导工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做好烟叶收购的市场管理工作;质监、物价等部门要做好对烟叶收购政策执行的监督工作;地税、财政等部门要做好烟叶税返还烟农的落实和监督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信用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三、落实扶持政策,切实为烟农搞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