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政办〔2006〕135号)
各产烟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烟叶生产工作,稳定种植规模,提高生产水平,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07年,我市烟叶生产工作要围绕烟农增收,以增加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为重点,以扩大户均种植规模为手段,以“四化”(技术简单化、劳动轻松化、风险保险化、投入最优化)为载体,依靠科技进步,实施应变栽培,注重引导,健全机制,强化服务,努力实现2.4万担烟叶收购计划,并保证烟叶等级合格率达80%以上。产烟县、区种植及收购指导性计划为:罗山县0.4万亩,收购量0.8万担;平桥区0.4万亩,收购量0.8万担;淮滨县0.25万亩,收购量0.5万担;固始县0.15万亩,收购量0.3万担。
二、主要措施
(一)做好基本烟田保护工作。各产烟县区要按照已规划的基本烟田,认真落实基本烟田保护措施,实现烟叶与其它农作物的协调发展。
(二)认真落实烟叶面积。2007年,全市烟叶种植面积计划为1.2万亩。各产区要按照“优化烟田、优化布局、优化农户”的原则,将计划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和农户。种烟面积要向领导重视、基础设施好、生产水平高的乡镇集中,向群众积极性高、布局合理、连片成方的村组集中,向愿意种烟、科学种烟、舍得投入的大户烟农集中,向适宜种烟、排灌方便、旱涝保收的烟田集中。要继续坚持“一岗一岭一面坡,一户一炕一单元”的种植模式和“规模种植、户为基础”的原则,进一步发展种烟大乡(镇)、大村、大户,着力培育千亩村、百亩组,巩固和提高5-10亩种烟农户,重点发展10-30亩的适度规模种植户,力争户均规模达到8-10亩。
(三)严格执行烟叶产购合同制度。合同收购是实现订单农业生产的保障。各产区要根据合同约定确定种植面积,并严格按合同收购。烟草部门要在烟叶移栽前与烟农签订产购合同,明确生产扶持政策和收购数量、等级,以及产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建立烟农档案,加强与农户的联系和沟通。对合同约定数量的烟叶要全部收购,不得压级压价。
(四)加强实用技术推广,坚持科技兴烟。要坚持基本技术模式和应变栽培相结合,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研究推广应变技术措施。要突出实用,重点落实好“六个100%”,即:优良品种100%,漂浮育苗100%,秋冬耕100%,垄体覆盖100%,平衡施肥100%,化学抑芽100%。全面落实鲜烟分级技术,坚持成熟采收,应变烘烤;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认真做好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全面实行揭膜培土,改善烟株中后期根际生长条件;狠抓平衡施肥,落实应变追肥措施,确保烟株营养充分、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