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②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拼装及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一律扣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对禁止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通告的批复》(国函[1996]69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③对摩托车假冒助力车的,以机动车无号牌上路行驶予以处罚并督促其上牌办证,对无合格证的助力车按照驾驶机件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进行处理。
  二是营运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
  ①严格路面查控,配合交通部门清理人力三轮车营运市场并摸清底数。在路面查控中,加强对人力三轮车驾驶人的身份证、营运证、再就业证(下岗证)、车号牌检查。凡是户籍所在地不属本城区的、四种证件不一致的,禁止营运,对无号牌、无营运证等相关手续,经判定属非法车辆的,一律收缴销毁。
  ②严厉打击借用残疾证或假残疾人驾驶三轮车在市区营运,在路检路查中发现此类违法行为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经市残联与浉河、平桥勤务大队逐车登记审核备案后的残疾人三轮车发放“残疾人自助车”标牌,允许其上路行驶,其它机动三轮车禁止在市区行驶,对不居住在浉河、平桥两区的残疾人驾驶机动三轮车营运的,依法查扣并移交市残联遣返。
  ③严禁机动三轮车在市区参与营运。对确需用机动三轮车运送货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营运车辆管理的通告》,由机动车所有人向市运管部门和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在市区规定路段行驶。
  ④设置禁行路段。所有三轮车一律禁止在市区东方红大道、民权路、中山路、四一路、胜利路、申城大道、文化街、火车站周边(邮政大厦至阳光宾馆)通行;对乱停乱放、违反禁令通行的三轮车依法严管重罚。
  三是行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
  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内穿插行驶,尤其是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车道、时速超过15公里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对行人、非机动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自行车、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除给予罚款处罚外,同时责令其拆除加装的动力装置。
  四是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