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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目标管理体系的通知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市农业局、统计局);
  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市统计局);
  1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市劳动保障局);
  1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市劳动保障局);
  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市劳动保障局);
  1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市劳动保障局);
  19、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市民政局);
  20、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市劳动保障局);
  21、完成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
  其中,解决温饱人数(市扶贫办)。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2、人口出生率控制(市人口计生委);
  2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市财政局);
  24、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市发改委、统计局);
  2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市发改委);
  26、完成县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市环保局);
  27、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市林业局);
  28、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粘土砖瓦窑厂关闭任务(市国土资源局);

  (五)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29、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市监察局);
  30、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市农监办);
  31、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市综治办);
  32、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控制批数,重访率控制,重信率控制,市以上立案要结果的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市信访局);
  33、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市安监局);
  34、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市消防支队);
  35、完成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目标(市畜牧局);
  36、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市政府法制办)。

  二、市政府追加的目标内容
  1、畜牧业产值增长率;肉产量增长率(市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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