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严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组织实施传统特色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建立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
5、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提高屠宰加工质量,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保证猪肉产品质量。推进牛、羊、家禽定点屠宰工作,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关闭不符合标准的屠宰加工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
(四)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
1、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等不合格食品行为。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把进口食品安全关,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
2、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发生过违规失信行为的经营者实行重点监管。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3、严格食品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认真贯彻《
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6号),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质量查验等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把好食品进货质量关,建立和完善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督促企业主动召回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及时消除隐患。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
4、继续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提高农家店经营食品的连锁配送比例,促进农村食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健康发展。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