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老龄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信政办〔2007〕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老龄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三日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市老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面临的重要国情之一。积极扶持和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是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需要的基本保障措施,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工作目标的重要保证。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全市养老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曾经为国家、社会和家庭做出过贡献,其晚年生活应当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建立完善老年保障事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文化需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对促进家庭和睦、人际关系融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同时,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能够有效提高包括广大老年人在内的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相关行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符合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信阳是全省人口大市,也是老年人口大市,自2000年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90.68万,占总人口的11.6%,并将以每年8.55%的速度继续增长,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但目前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整体不高,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等都不能适应老年人养老保障的实际需求,亟待完善提高。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性、必要性与紧迫性,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