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信阳市灾区倒房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救助实施方针和原则

  要贯彻“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坚持“重建与防灾减灾相结合、重建与改善灾区群众生活相统一、重建与当地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原则。从当地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安全、适用住房为主。同时,做到“四个结合”,即把政府救助与政策优惠结合起来,增强救济实力;把定期恢复与远期减灾结合起来,提高抗灾标准;把集中建房与分散自建结合起来,加快建房步伐;把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改善灾区居住环境。

  四、建房规划、标准和施工

  要做到倒房重建工作的“五统一”,即统一建房标准、统一设计图纸、统一采购建房材料、统一建房责任牌、统一“温暖工程”标识牌。

  (一)建房规划。灾区倒房重建工作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按照“花钱少、恢复快、质量好、能防灾”的标准,科学选址,立足抗灾减灾。在规划选址时,低洼、平原和丘陵地区要避开洪水走向;山区要防范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洪涝区和易发洪涝灾害地区要建避水庄台或提高庄台,或者选择地势高处;对处于低洼易涝的倒房户,在重建时,必须搬迁到地势较高处规划建设,以防再次被淹。严禁在河道、行洪道、排涝沟和低洼区等地方违章建房,严禁出现乱砍滥伐林木现象。对因灾倒损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住房,原则上不再分散建房,要结合乡镇敬老院建设,将倒房五保户的建房任务统一纳入乡镇敬老院建设之中,实行集中供养,提高集中供养率。建房规划如涉及村镇规划、移民建村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进行规划。

  (二)建房标准。县区、乡镇要充分考虑当地群众住房整体水平和灾民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帮建间数要根据帮建户的家庭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按每户1至3间房、每间按15平方米左右掌握。需政府帮建的分散自建户,原则上家中1口人的倒房1间帮建1间,家中2口人倒房2间以上帮建2间,家中3口人且倒房3间或3间以上的帮建3间。参照省建设厅制定的《村镇住宅设计标准图集》,采用砖混结构或者砖木结构,水泥混合砂浆砌筑永久性房屋。

  (三)建房施工。在县区政府领导下,乡镇可统一组织施工。提倡组织临时施工队,自带饮食,不要报酬,帮助建房,要发动和鼓励各级共青团、妇联、民兵及其他群团组织,积极开展“义务为灾民建房”活动。需要建筑单位施工的,要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要坚持速度快、质量高、费用低的原则,保质、保量、安全、按时完成建房任务,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