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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通试运行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专网实施公文网上传输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通试运行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专网实施公文网上传输的通知
(信政办〔2007〕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提高行政效率,降低成本,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促进我市信息化工作,市政府决定近期开通试运行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专网,全面实现公文网上传输。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入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已于2005年接入政府专网系统并运行至今,效果良好。今年以来,已经有3个管理区、开发区和50个市直部门接入专网,还有52个单位没有接入(具体情况见附件)。没有接入的单位要尽快与市政府办网络管理科联系,务必于2007年9月30日前接入。

  二、网上传输公文的范围

  1.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普发文件、批复文件;

  2.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的普发文件;

  3.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传真电报、会议通知;

  4.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各类信息、通报、简报、会议纪要等;

  5.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市政府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政务信息、工作简报等;

  6.可以在专网运行的其它文件。

  所有涉密文件和信息不得在网上传输。

  三、电子公文传输的实施步骤

  1.从10月1日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转发的国务院及办公厅、省政府及办公厅和市政府及办公室的普发文件、内部明电、政务通报、政务信息、政务督察、目标管理、领导批示、值班报告、市长热线动态等文件,一律在发纸质文件的同时,向各有关单位发送电子文件。

  2.从10月15日开始,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和市政府办报送的请示、报告,以及政务信息、简报等,在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必须通过专网报送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

  3.从11月1日起,除信政、信政文和信政办类文件,以及各单位上报的请示、报告还印发和受理纸质文件外,其它所有文件一律停止印发和受理纸质文件。

  4.从2008年1月1日起,市政府、市政府办的所有文件,一律不再印发纸质文件,也不再受理各单位报送的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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