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7〕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信阳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和9月5日全国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按照信阳市生猪屠宰及肉品流通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现结合信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到今年年底以前,县城城区及信阳市城区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信阳市生猪产品市场准入证》办证率达到100%,与肉同行的《肉品检验合格证》发放率达到100%,肉品经营单位和个人全部实行亮证经营。落实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县城以上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馆单位销售和使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完成全市定点屠宰场的重新审定和办理换发证、章、牌工作。
(二)组织建设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要形成肉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9月底前,市、县(区)两级建立起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监督联合办公室,落实联合办公办案经费。9月25日前各县区要制定出本县、区的专项整治方案。
(三)监管责任目标
9月底前,各级生猪屠宰及肉品流通管理部门建立生猪屠宰及肉品流通监督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市、县(区)生猪屠宰及肉品流通管理部门与生猪屠宰企业及肉品经营单位和个人签订《信阳市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做到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肉品经营和使用者违法查处率达100%。
(四)企业责任目标
10月16日前,全市生猪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肉品检验制度、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出厂肉品发放与肉同行的《肉品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制度,县级以上定点场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实现产地检查疫证回收率100%、屠宰检疫率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生猪产品经营使用企业和个人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信阳市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执行进肉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肉台帐和销售台帐(批发单位)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