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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消防工作暨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消防工作暨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信政办〔2007〕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年度消防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推动十七大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2007年9月6日至10日,市政府派出督查组对全市2007年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部署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各县区政府都召开了专门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与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平桥区七月份召开区委常委议军会议专题研究消防工作,解决了一些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二、消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与去年相比,大部分县区消防维持性经费稳步增长。目前,平桥区消防维持性经费为60万元,罗山县消防维持性经费为53万元(含合同制消防队经费),固始县消防维持性经费为50万元,淮滨县消防维持性经费为38万元,潢川县消防维持性经费为31.6万元,完成了市政府规定的每年不低于30万元的标准。专项经费投入力度明显加大,淮滨县购置了一辆抢险救援车,罗山县购置了一辆大吨位水罐车,浉河区一次性购回6辆奔马牌消防车,息县、潢川车辆资金已经到位。

  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彻底,无反弹现象。今年我市挂牌督办的固始县圣皇歌舞厅等5家重大隐患单位于4月底全部销案,通过督查暗访,各单位均已整改到位,没有出现反弹。

  四、城市公共消火栓建设任务进展顺利。新县、固始、光山、息县、罗山新建城市公共消火栓任务已完成,潢川、淮滨任务过半。

  五、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有序,成效明显。通过开展公安派出所达标活动和消防监督执法“平安行动”,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已步入经常化、规范化。浉河、平桥派出所分级管理正规,督促指导到位。固始、息县派出所执法严格,行政处罚力度大。全市公安派出所在各级政府开展的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消防安全百日会战、三合一场所专项治理、易燃易爆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已初步凸现出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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