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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信阳市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实施更为严格的征地审批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违规违法征占农村土地的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七)切实改进基层干部作风。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土地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治理重点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在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征占地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是:

  (一)农村土地延包后续完善情况,依法纠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土地承包合同未签订到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户等问题。

  (二)承包期内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土地的情况,依法纠正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的问题。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情况,依法纠正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截留扣缴农户承包土地流转收益的问题。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的公开情况和民主管理情况,依法纠正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

  (五)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依法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六)农民土地信访情况,依法纠正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职能部门不作为、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

  (七)农村土地征占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或以各种名义变相征占农民土地问题。

  (八)其他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全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自查、全面整改、评估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自查阶段(9月15日-10月15日)。各县、区要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及时提出本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把专项治理的任务抓紧部署到乡镇、村组。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动员活动,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深刻领会和掌握各项规定,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搞好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对照农村土地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力量对村、组的土地承包、土地征占等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理清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全面整改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各地在自查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重点、时限、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自查与整改可以交叉进行,做到边查边改,发现问题随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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