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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信阳市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以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治理整顿到位的前提下,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方案,按省、市要求的时间进度,积极稳步推进。要严格遵循“进度服从质量,力度服从稳定”的原则,做到“五个不发”,即:基础性工作不到位不发;承包工作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发;换发补发方案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未经公示,农民提出的问题未得到合理解决不发;不是以乡为单位整体推进不发;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不合格不发。

  (三)彻底清理和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要对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对土地承包法规政策落实情况逐村进行检查。对承包期内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违背农民意愿和法定程序流转农户承包地、超规定多留机动地、继续实行“两田制”以及少数人以地谋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在换发补发新证前切实加以纠正。要认真清理有关土地承包等方面的地方性规定,特别要加大对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村规民约中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冲突的条款的清理力度,废止违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土政策”。

  (四)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和登记备案制度,提高流转合同签订率,推进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健全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流转权益。对不顾农民意愿,不顾条件是否成熟,用行政推动、强迫命令等方法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建设。要依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和仲裁体系,普遍建立信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强化土地信访属地管理责任,努力做到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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