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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信阳市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信阳市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7〕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等部门制定的《信阳市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信阳市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
市政府纠风办、市信访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农经发〔2007〕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河南省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7〕9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办〔2007〕8号)精神,切实搞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目标,以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违法违纪案(事)件为重点,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起依法维护农民群众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确保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的政策,切实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户土地承包期不到30年的,一律延长至30年。承包地块没有落实到户的,必须落实到户。未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的,要补签合同并将合同文书发放到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存或扣押农户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没有发放到户的,要通过这次集中治理换发补发到户。2007年年底前,未开展延包工作的村组要全部完成延包工作,能够确地到户的要全部落实到户。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的工作完成后,要坚决落实在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要严格界定发包土地的范围,对适宜家庭承包的各类土地,包括超5%限额预留的机动地,都应按照“均田制”的原则发包到户,机动地不足5%的,不得再增加;未留机动地的,不得再留机动地。要严格“四荒”地界限,严禁将适宜家庭承包的土地以“四荒”地的形式发包,对适宜家庭承包的“四荒”地,应优先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给农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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