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的主要目标
(一)基本实现全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即乡村网络、乡乡网络、县乡网络、乡村网络以乡镇客运站为基点,向行政村(大的自然村、集贸市场、农、林特产基地)辐射。乡乡网络主要是乡与乡之间的横向沟通,县乡网络以县城客运站为基点,向各乡镇客运站辐射,保证人民群众出行“走得了、走得安全、走得经济”。
(二)以建成的乡镇客运站点为依托,形成较为密集的农村客运班线和站点网络,县、乡、村客运场站达到基础设施完善。
(三)乡镇客运站启用率2007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2008年6月底以前要达到100%,行政村客车通车率要达到100%,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经营,人进站、车归点,规范农村客运市场。
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市政府成立信阳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各县区也要成立建设领导小组,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周密布署,积极推进,做到组织工作落实、目标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和政策落实。
(二)调动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个人、企业等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一是各县区运管所是全市道路运输基层管理单位,在县区交通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农村客运站场建设的规模、布局、经营和管理,保证总体方案和各项目标按期实现。二是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农村旅客运输企业,按规定享受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第二年减半征收,以扩大农村客运网络覆盖面,提高农村客运班线通达深度。县区域内新开的乡镇至行政村和行政村之间的客运班车,养路费、客票附加费及其他各种规费实行两年免收、两年后减半征收。
(三)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保障运输安全稳定。一是要加强对客运经营者,特别是驾驶人员的管理。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的,不得上岗;二是要加强客运车辆管理,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国家标准的规定,防止非客运车辆、报废车辆、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进入农村客运市场;三是要加大稽查力度,对无证(照)经营、不依批准的线路运行、哄抬票价、倒客、甩客、宰客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和垄断经营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从事客运经营,严禁超员运行;四是要加强对赶集、庙会和其它大型集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五要加强对客运市场调控力度,实行对运力、运量平衡状态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