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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申报2007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申报2007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信政办〔2008〕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相关部门:

  2007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战线同志们的辛勤耕耘下,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在促进和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鼓励先进,促进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拟以市政府名义对2007年度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市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

  每个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推荐政府法制先进工作者一名,但未按要求按时接受市政府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的单位不参加本次活动。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思想素质高。

  2、业务工作能力较强,能够独立完成法制工作各项任务,在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的观念,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廉洁勤政,群众威信较高。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挥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

  (二)各单位需将确定的被推荐人情况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于2008年3月15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

  评选表彰2007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工作者,是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审核,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三)先进单位按照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结果排名进行表彰。

  联系人:张锡江 余俊

  联系电话:6278697 627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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